浙江省代理记账协会入会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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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代理记账协会入会要求
第一条 本团体的会员种类为单位会员组成。
第二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拥护本团体的章程;
(二)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;
(三)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、代理记账许可证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;
(四)愿意履行会员义务,遵守行业自律规范;
(五)承诺遵循国家法律法规。
第三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:
(一)提交入会申请书;
(二)经秘书处初审由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;
(三)由秘书处发出同意入会通知;
(四)缴纳当年会费,由秘书处发给会员证书。
第四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(一)本团体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参加本团体的活动;
(三)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;
(四)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(五)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。
第五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执行本团体的决议;
(二)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;
(三)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;
(四)按规定交纳会费;
(五)向本团体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。
第六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,并交回会员证。会员超过一年不履行义务的,可视为自动退会。
第七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,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






